熊平、何运芳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3第31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3-14442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熊平、何运芳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3第31号 发布日期: 2023年05月18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3第31号
熊平、何运芳因保管不善,将嘉鱼县鱼岳镇湖滨路的《湖畔花城》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(房产证号:嘉鱼房权鱼岳字第00025799号、房屋建筑面积:142.37平方米,土地证号:嘉国用(2012)第22450825号、土地分摊面积:24.66平方米、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熊平、何运芳
2023年5月18日